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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事故教训 提高安全意识—四川开展煤矿瓦斯灾害防治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2-12-08     信息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11月28日上午,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宏达煤矿“9·27”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暨通风瓦斯安全管理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峰、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总工程师陈元忠出席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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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2年9月27日,古蔺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宏达煤矿掘进工作面放炮诱导发生1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人员遇险;9月29日,在对荥经县更兴煤业公司回风系统突击检查时,发现煤矿蓄意逃避监管,用塑料袋包裹且不按规定位置安设甲烷传感,人为造成瓦斯监控设施失效;11月27日,荥经县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叶家湾凰仪煤矿发生一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针对这3起事故(件)国家矿山安监察局四川局联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开展了此次专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以推进各地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做好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和通风瓦斯管理等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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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会上,通报了荥经县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叶家湾凰仪煤矿“11·27”事故初步情况,深入剖析了宏达煤矿“9·27”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和更兴煤业“9·29”包裹甲烷传感器案背后的原因;集体观看了宏达煤矿“9·27”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宏达煤矿、古叙煤田公司、更兴煤业公司3个单位作了检讨发言。

会议指出,宏达煤矿和更兴煤业公司等典型违法案例暴露出煤矿安全理念缺失,没有树牢“两个至上”理念,生产安全摆位严重不当,法治意识淡薄,使用包裹或新鲜风流直吹传感器等方式人为造成监控设施失效,不真实反映井下瓦斯实时变化,蓄意逃避监管;驻矿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依法办矿。各煤矿企业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重大灾害治理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二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压实董事长、总经理、业主、矿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总工程师技术管理责任,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强化现场管理和奖惩考核,狠反“三违”,确保灾害治理措施在现场落实落地落到位。三要强化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扎实做好瓦斯防治基础工作,强化抽采达标、防突管理、掘进地质预测等工作,加强采空区瓦斯治理工作、强化瓦斯防治过程管控、强化风险管控。紧盯石门揭煤、巷道贯通、密闭启封、瓦斯排放、初次放顶等高风险、关键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分析研判,细化完善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四要强化监管监察。监管监察部门要从严查处瓦斯超限报警、扎实开展抽采达标和防突效果专项检查、严格核定采掘头面、严打非法违法等行为;要针对两起典型违法案例和近期煤矿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照分析、汲取教训,查漏补缺,通过加大明查暗访、举报奖励等手段,加大对非法违法、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切实规范全省煤矿安全秩序。

会议强调,我省煤矿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各煤矿企业不得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对以身试法、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容忍姑息。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生命至上。始终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监管监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立足点。二是坚持安全第一。始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抓好安全基础工程、安全基础投入,抓安全就是抓生产就是促发展,绝不能因煤炭保供放纵煤矿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三是坚持从严监管。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强有力的监管来推进上级工作安排不打折扣,推动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要落实“四个必须”:一是必须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自始至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的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二是必须治理瓦斯,工程技术措施必须跟上,还要对瓦斯报警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灵敏反应;三是必须坚持瓦斯、CO超限报警果断撤人,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坚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四是必须依法办矿,要加强法纪教育,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建立完善依法治理制度机制,坚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和维护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以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国家矿山安监四川局、应急管理厅有关厅(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全省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