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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信息来源:培训中心

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推动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20年度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新取证培训: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应急处置及救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务等;

(二)安全生产年度复训、换证复训: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职业健康培训: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新取证培训:

第一期: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5月25日报到)

第二期: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7月6日报到)

年度复训、换证复训:

第一期:2020年5月25日至5月28日(5月25日报到);

第二期:2020年7月6日至7月9日(7月6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 16 号安全科技大厦: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四、培训费用

(一)参培人员培训费(含资料费)

1. 新取证培训:900元/人;

2. 年度复训、换证复训:700元/人。

(二)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五、需携带资料

(一)新取证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二)年度复训、换证复训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

4.《职业健康培训证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安全生产新取证、年度复训、换证复训人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上加载年度再培训记录或换发新证。

(二)职业健康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在《职业健康培训证书》上加载年度培训记录或换发新证。

(三)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

(四)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是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根据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的,培训学时可计入本人当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根据培训结果可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或培训学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七、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老师,028-61510453,13880930794

申老师,028-61510742

电子邮箱:scaqjspx@163.com  QQ群:210719330

(二)官方网站:

1.http://www.scaqkj.com.cn/ 

 中文域名:四川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

2.http://www.scaqxj.com:8080

 中文域名:四川煤矿远程宣教平台。

(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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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参加培训注意事项

(一)按照有关方面疫情防控的要求备足口罩,确保培训考核期间及往返途中有效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提前进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健康码个人信息申报。

(三)进入安全科技大厦时需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健康码且体征无异常者方可进入安全科技大厦。

 

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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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020年4月22日